一家早點鋪炸的油條口感松脆、賣相好,為此吸引了不少消費者。令人想不到的是,這些油條中鋁含量竟達到國家標準限量6倍。近日,山東省滕州市檢察院對被告人趙某生產(chǎn)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,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,訴請法院判令其支付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價款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。該案通過“雙起訴”方式,旨在加大打擊力度,有效保障食品安全。目前,該案正在法院審理過程中。
被告人趙某在炸油條外賣過程中,為達到油條膨大、酥脆可口的目的,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明礬、“油炸王”。自2018年11月2日開始,趙某所生產(chǎn)的油條除在自營的早點鋪外賣之外,同時向滕州市某火鍋店銷售。滕州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執(zhí)法人員在對該火鍋店油條進行抽檢發(fā)現(xiàn),油條中鋁含量為626mg/ kg,達到標準限量100mg/kg的6倍。
“我們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趙某生產(chǎn)鋁超標油條,均銷售給不特定的消費者食用。鋁是一種低毒金屬元素,攝入人體后僅有10%至15%排出體外,大部分會在體內(nèi)蓄積,與多種蛋白質(zhì)、酶等成分結(jié)合,影響體內(nèi)多種生化反應,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。人長期使用鋁超標食品,會損傷大腦、導致癡呆。”據(jù)該院公益訴訟和民事行政檢察部副主任劉玲介紹,趙某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生命健康權(quán),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,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同時,依法還應承擔民事責任。
經(jīng)審查后,該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,訴請法院判令被告人趙某支付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價款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,同時判令其在滕州市主流新聞媒體上賠禮道歉。